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7岁的小学生,在课间玩时,我小孩跑在前面,反着双手牵着后面的同学一起玩游戏,我的孩在前面跑,后面的小朋友不小心摔到了,摔坏了两颗已换的门牙,出于过意不去,在学校的调解下,我已支付了相当于费用的500元的慰问金,但现对方家长认为二个小孩一起玩,我的没有受伤,应在经济上多承担。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2011-06-27 21:22 云淡风也轻(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1-06-27 21:31
如有有其他小孩可以证明对方小孩的摔倒与你家小孩无直接关系,仅仅是他自己不小摔倒,我觉得没什么好担心的,既然学校已经调解过了,你们已经支付了费用,对方不满意,那就再要求学校调解了!不过学校似乎也有推卸不了的管理责任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