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求助 现在我有一个交通肇事案件,我是被害者家属,被害人是我的奶奶,如今几经79岁,8月1日的晚上8点在工业北路肉联厂大门口附近被一辆中型货车撞倒,当场死亡。事后处理时发现肇事车辆车主是历城区交警队的内部人员。处理时,肇事司机的酒精抽血检查时,发现血样的检测时间是8月3日。这样的检验结果还有效吗!事发当时报警后122是在40分钟时候才倒的,.这个算交警什么责任呢,而且出事地点是在一个摄像头底下,在我们要求看监控录像的时候却被拒绝了,理由是哪只是一个摆设,这个理由可信吗,赔偿我们怎么要求呢,我们有必要请律师吗?期望你能帮我解决谢谢
2009-08-04 22:54 范鲁晋(山东-济南)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8月05日 09时42分
根据交警事故责任认定确定。
2 孙新律师 2009-08-05 00:02
如果对方违章,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请律师介入
3 邓德清律师 2009-08-05 05:56
如果你们不提出以上认为怀疑的理由,有可能事故责任认定对你们不利,可以聘请律师参与处理。赔偿你可以先按照无责任要求。
4 孙新律师 2009-08-05 08:01
可以聘请律师参与处理。
5 110网律师 2009-08-05 09:03
交通事故是很专业的,最好还是委托律师代理,这样更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6 110网律师 2009-08-05 17:41
可以委托律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