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生产,男方所在单位是否必须给予七日护理假? 男女双方同单位,结婚年龄 女方:25岁 男方:2岁 生育年龄 女方:29岁 男方:31岁,且均缴纳生育保险10年,男方是否有七日护理假?女方是否增加产假三十日?
2011-06-27 17:08 黑月亮(天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6-27 17:39
1、方有护理假7天,如果是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有10天护理假,如一方做绝育手术确需配偶护理的,视情节给予7——10天护理假。(一般是这样的规定,在此期间视为全勤带薪,也因地区、单位而异,一般单位都需要出具证明手续)。
2、女方增加产假三十日。
2、女方增加产假三十日。
2 齐志龙律师 2011-06-28 16:47
可以去当地的社保中心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