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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日照标准
住宅日照标准 想咨询一下,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表5.0.2-1 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这三条是要都符合才可以建房还是只要符合一条就可以建房?
改建和重建有什么区别?
谢谢律师!
2011-06-27 15:30 atmzjj(吉林-延边)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6-27 15:43
以下是我对于你咨询问题的解读。
旧区改建:
1、不能影响旧有的建筑的采光,日照时间。可以变得更长,但不得变短。
2、旧有建筑被拆除后,原地改建的新建筑,可以降低日照,采光标准。但不得影响周围其他旧有建筑的采光、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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