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认定和执法部门强制扣留交通事故嫌疑车辆时间 2011年6月17号我驾驶江苏牌货车(四轴空车)在桑植县小溪口(上下是弯道,弯道间距离约300米,中间是虚线)超一江西牌满载货车(车货总重35吨)当车超到江西车中间时(距前方弯道大约150米),弯道处驶来一湖南车(二车相距约150米),这时江苏车和湖南车均制动减速,而江西车由于惯性,继续前行大约20米(此时江西车尾与江苏车头相距大约5米,而湖南车不知什么原因,在车辆横飘了70米左右,车尾打到了江西车头上.请问江苏车有责任吗?警方可以以交通事故嫌疑车辆为由扣留江苏车吗?如果可以请问最多能扣留多久?
2011-06-25 18:00 xOE3545(湖南-张家界)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农地房】专业团队律师 2011-06-25 20:39
交通事故构成伤残的话,赔偿项目主要有。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诉讼维权,实际操作相当专业 ,建议委托我们办理,我们专业做交通事故维权,可联系为你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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