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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世时把自己的房子公证给了六儿子,写的房子与其配偶无关,后来老人十二月份去世
老人在世时把自己的房子公证给了六儿子,写的房子与其配偶无关,后来老人十二月份去世 老人在世时把自己的房子公证给了六儿子,写的房子与其配偶无关,后来老人十二月份去世,六儿子在十月份去世,其有一个未满十八岁的女儿,遗嘱是把房子留给女儿。请问房子是该给女儿,配偶,还是老人的其他子女
2015-10-25 20:44 ask201……(云南-昆明)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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