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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问题
关于离婚的问题 我在2009,12.12经人介绍结婚,现有一女5个半月正在哺乳期,结婚前家电全部有我家购买,发票为我名,但现在在男方手里,男方想不成认为我购买。想是为共同财产。而且男方向我家借款先拿30000有借条,后拿4000无借条,借条写,今借某人三万元整,如若不还房子作抵押。2009年10月六号,借款人某某,借款人为我爱人和他父母。但房证不在我手里,房子于零七年底回迁入住,2010年下的契证,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又后悔不离。我想咨询一下,我起诉离婚孩子是不是能归我,借条是否有效,房子有没有我的份
2011-06-25 12:50 crb8400(辽宁-沈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6-25 13:20
你起诉离婚是可以的,孩子由你抚养的可能性很大,男方向你们家借的钱有借条你们也是可以起诉他的。房子你是否有权分割,还要看证据。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06-25 17:45
孩子由你抚养的可能性很大
3 贾金勇律师  2011-06-25 13:11
房子是谁买的?谁付的款?婚前还是婚后?
4 谷友军律师  2011-06-25 13:14
孩子会判给你。
借条有效。
应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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