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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校工作人员殴打学生导致第二脚趾骨折,手术后内有钢针
武校工作人员殴打学生导致第二脚趾骨折,手术后内有钢针 在6月20日凌晨两点时,学校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指责我工作没有做好,后来升级我动手打骂,打骂中有多名学生看见全过程,我自始自终没有还手、还嘴、最后被一根长约30厘米的木方块砸中脚,导致脚趾骨折、手术后留有钢针,并直接导致无法参加学校一场重要的比赛。。现我在医院就诊。医药费由那名工作人员出,我想问一下我出院应该找他要求哪些赔偿。。。假如出院后调解不成功,我应该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2011-06-25 00:08 cheney……(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25 05:50
首先你应及时报警。其次如果调解不成,你应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票据、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病历以备起诉时用。
2 张煜律师  2011-06-25 08:06
首先你应及时报警。其次如果调解不成,你应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票据、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病历以备起诉时用。
3 110网律师  2011-06-25 08:49
你好:通过学校调节,不行可以报警,受伤期间产生的费用对方都应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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