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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问题和工资问题
工程问题和工资问题 我开了一家装潢公司,和一个酒店签了一个合同,可是自从我们签订和同后他一直没有让我们进场,2010年10月30号签的合同到11月20号开工,竣工的时间是2011年3月20日,到最后他给我们写了一个承诺,若4月20号不能开工,他愿意赔偿我们的一切损失或直接赔偿我们人民币50万不包括我们付给他的质保金20万,现在我们在起诉他,法院让我们拿出资质,请问这与资质有没有关系?因为工人工资我们已经付了,他们说11月20号开工,我们11月15号就让工人准备好了,我们付工人工资只有付款签字,对方要求税务局的税票,劳动部门的劳务证明,我们所招收的工人都是农民工,请问在这方面我们是否能作何解释,因为我们这些人都是农民工,不可能去税务局去交个人所得税和去劳动部门开劳务证明。请问,这些事情,我们应当作何解释。
2011-06-24 16:32 q13761……(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6-24 16:49
答:1、没有资质,合同无效;2、可以主张支付实际的损失。
2 李仁红律师  2011-06-24 17:12
建议和我们取得联络。
3 孙新律师  2011-06-24 17:12
合同无效 但可主张支付实际损失
4 王晔律师  2011-06-24 18:20
无资质,合同无效,只能主张支付实际损失
5 李军律师  2011-06-25 22:52
1、没有资质,是不能承接这一工程的,因此,合同无效;但是你可以主张损失;
2、你反映的情况,开庭之前,你方应当想到的,没有请律师处理吗?建议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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