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问题 我于09年5月跟出租方签订了一份厂房租赁合同,租期为09年5月30日-2019年5月30日止,合同上约定租金一年一付,在租用期间任何一方不的提出任何无理要求,现对方于3月份提出不租于我,所以从6月1曰开始我就末交付承租款,应对方违约在先,这样我方算不算违约,多长时末交算我方违约.
2011-06-24 12:07 zjjs20……(浙江-衢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06-24 13:43
对方提出不租,但是你仍然在使用,所以你应当支付租金。
2 110网律师 2011-06-24 12:11
那你到底还要不要租下去?要租,你就交租金,按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