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关于夫妻房子的分割问题
关于夫妻房子的分割问题 我和我老婆是去年八月份办的结婚证,我老婆有两个户口,一个是农村老家的,一个是上大学的时候带出来的,当时存在人才市场,我们办结婚证的时候用的是她农村老家的户口,我们办完结婚证后,用她在人才中心存放的户口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当时填资料的时候写的是未婚,还有,她两个户口的名字不一样,身份证也不是一个名字,我想问一下,这套房子以后属于是我们婚后共同的财产,还是她一个人的,假如我们以后婚姻破裂,这套房子是不是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我是不是没有权利去分割这套房子?
2011-06-24 11:51 德意(河南-郑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25 06:07
首先你妻子 的做法是违法的。将来如果你证据证明这两个名字是一个人,那么此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即有权利要求分割。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