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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到期房东要我们提前搬走,并且还要多交以前的房租
合同没到期房东要我们提前搬走,并且还要多交以前的房租 我们去年11月在徐汇区租了一套房子,两房一厅,面积65平方米,房租3100一个月,交2押1,当时是我们4个人租的,后来觉得费用太高,我们承受不了,正好又有3个朋友从外地过来,大家就住在一起,房租水电煤费每次都按时交,从不拖欠。
合同签的是一年,到2011年11月到期,还有几个月的时间,昨天老板来了,说我们人多了,要我们搬走,还要按几百块前一个月给他补以前的房租。我个人认为,房租合同上面没有写只允许几个人住,我们也没有拖欠任何费用,做任何违法的事情,房东这样做是没有道理的,但是就是不知道怎样为自己维权,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2011-06-23 16:58 lijing……(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23 17:01
你们合同谁签订的?没有经过房东同意,你们是不能转租的,除非合同里有约定
2 110网律师  2011-06-23 17:03
坚持你自己的观点,维护自己的权益;房东是故意找茬
3 110网律师  2011-06-23 17:09
你们没有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继续履行,若房东要求搬走的,可主张违约责任。
详细可来电咨询。
4 李军律师  2011-06-23 22:23
不要搭理房东,如果房东到法院起诉,再议。否则,就一直住到合同到期。
5 代雨庭律师  2011-06-24 10:48
你们没有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继续履行,若房东要求搬走的,可主张违约责任。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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