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没有那个偿还能力,而且还借那么多的钱,现在人又找不到,难道还不算借钱的故意不还吗, 这些情况也充分说明了借款人是故意的借款不还了,借款的初衷是做什么,现在资金的流向也不清楚,人就那样消失了,家中的人还报失踪了,然后又到单位给借款人请假,这难道还不能构成诈骗的行为了,为何公安机关不管这事呢,
2011-06-23 10:58 rna3282()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6-23 13:27
一般有借款凭证的属于借贷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公安部门不给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