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经济法律咨询
咨询
咨询 你好!我是中煤49处正式职工,因单位效益不好,住房公积金缴纳不及时,于今年3月底离开了原单位,离开时没有递交书面材料,但原单位的一位领导把我今年1、2月份的安全抵押金将近扣着不让发放,另3月份按单位文件规定出勤工数也够,但也是这位领导不让给做安全抵押金将金表,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1-06-23 10:34 王留国(陕西-榆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06月23日 12时52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具体做法如下: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你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除应足额支付你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加付相当于拖欠工资50%-100%的赔偿金,何乐而不为呢!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6-23 10:45
你先向劳动督察部门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6-23 12:03
提出仲裁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