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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欠的钱,要用他的房子抵债,但是房子现在还没交房,而且写的是他儿子的名字
你好,别人欠的钱,要用他的房子抵债,但是房子现在还没交房,而且写的是他儿子的名字 你好,别人欠的钱,要用他的房子抵债,但是房子现在还没交房,而且写的是他儿子的名字,如果说让他写一份证明,然后要去公证处公证公证,这样具有法律效力吗?
2015-10-22 11:16 ask201……(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5-10-22 11:21
你好,这是需要谨慎的,有风险的。
2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10-22 11:24
建议谨慎
3 宋超律师  2015-10-22 11:27
建议谨慎对待
4 张  静律师  2015-10-22 11:35
公证处一般不会给公证
5 怀向阳律师  2015-10-22 12:43
你好,这样的公证申请,公证处应当不会受理,既然房子在他儿子名下,需要他儿子同意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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