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赔偿 各位大家好。我家于1992年将户口迁至现在户口所在地,一直都是农村户口。到现在也未分过耕地,而当初迁出时,祖籍所在地区已经收回我家土地。现在我所在地已经将耕地卖出,而且分出了部分的钱,而且将要分剩余的钱。我想知道。我有没有权利去获取这笔钱。因为以后都不会再有耕地。从1992到2011 中间分过一次土地,但是村委会并未通知,当然,也就没有我们的份,而且已经死亡,或者户口迁出人得土地。仍未收回。我想知道这些是法律允许的么。
2011-06-22 16:54 aningj……(辽宁-锦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06-22 20:00
可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