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期间的贷款如何计息? 请问:1、银行不良贷款在诉讼期间是否要停止计息?
2、判决书确定的贷款本息计算日期是2008年9月25日,但2009年6月17日下达的判决书在2009年10月2日才送达生效,一个月期满后至今,被告仍未履行义务,这期间的利息如何计算?
2、判决书确定的贷款本息计算日期是2008年9月25日,但2009年6月17日下达的判决书在2009年10月2日才送达生效,一个月期满后至今,被告仍未履行义务,这期间的利息如何计算?
2011-06-22 11:06 曾新中(湖南-衡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农地房】专业团队律师 2011-06-22 16:57
不停止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