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通过劳动派遣在某国企工作至今。现在,单位为了规 2004年3月通过劳动派遣在某国企工作至今。现在,单位为了规避劳动法“用人单位派遣员工不能超过10%”的劳动法条款,要将我签约至另一家所谓的第三方外包公司,签约后将直接导致我各项工资福利比现在降低。我拒绝签订。如果今年合同到期后,解除合同,那么用工单位是否应该给予我经济补偿?若用工单位继续将我签约在目前的第三方公司,但调整我的岗位,使得我劳动强度明显增强,收入明显下降,我是否有权拒绝岗位调整?
2015-10-21 19:23 ask201……(福建-福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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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工作12年了现在要求我们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我们怎么维权
3个回复我是一个工厂的正式工、现在被单位强迫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
0个回复在单位工作数+年前几年未买养老险现至今才买两三年如果现在离职有权力要求用人单位补齐养老保险吗
1个回复在单位工作数+年前几年未买养老险现至今才买两三年如果现在离职
2个回复在政府机关单位工作六七年没给上保险,现在想辞职不干了,找劳动
3个回复在现在的单位我己工作五年了,至今为止用人单位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3个回复现在在单位上班,是影像技术员。选择这专业,是打算从事这工作。上年报考职称审核不通过
0个回复我35岁到该单位工作了5年,至今没给我交保险,我现在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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