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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5年10月19日于我的上级领导辞职,但当时由于家里有事情,交接清单让同事转交的,7月10
本人于2015年10月19日于我的上级领导辞职,但当时由于家里有事情,交接清单让同事转交的,7月10 本人于2015年10月19日于我的上级领导辞职,但当时由于家里有事情,交接清单让同事转交的,7月10号的到公司上班,到辞职为止公司没有给我签劳务合同,现公司威胁我说要是不到公司进行交接就去报警,且说很多的东西都在我这里,可是我并没有拿,而且他们也没有说清楚什么东西在我这里,但是我一直没有去,因为这个公司本来就不正规,不给买社保,不给签劳务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如果他们报警了,他们会赢吗?
2015-10-20 22:04 1445349539(安徽-合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10-21 11:13
您好!
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有证据材料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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