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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年,孩子父亲一直不给生活费,可否起诉断绝父子关系
离婚三年,孩子父亲一直不给生活费,可否起诉断绝父子关系 离婚三年,孩子父亲一直不给生活费,可否起诉断绝父子关系
2015-10-20 12:21 ask201……(安徽-芜湖)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潘建强律师  2015-10-20 12:31
你好,不能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支付抚养费。
2 110网律师  2015-10-20 14:55
不可以,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3 张晓雪律师  2015-10-20 17:07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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