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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向我另一个朋友借款两佰万元、借条上约定月息5分借期两个月
我有个朋友向我另一个朋友借款两佰万元、借条上约定月息5分借期两个月 我有个朋友向我另一个朋友借款两佰万元、借条上约定月息5分借期两个月,自2012年12月19日至2013年2月19日、我作为担保人签了字但没约定担保事项,此款现在债务人未还、但我已向债权人还了155万、他今年5月30日又把我的丰田汽车开走,现在还经常找我要帐我应该怎么办?
2015-10-20 11:24 ask201……(云南-昆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10-20 13:42
你好,只能找你朋友追偿
2 110网律师  2015-10-21 09:54
您好,可以要求他返还你的车辆,因为他无权开走你的车,同时,我也需要看你的担保是否成立,及时担保成立,也需要看担保的方式是领导担保还是一般担保,建议你来电免费咨询:尹其臻律师。 我的补充: 2015-10-21 13:24

您好,首先利息过高,其次,你的担保责任不一定成立,并非签字就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不成立也就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再次,他们无权开走你的车,可以要求返还你的车辆。同时,你也应该及时的维权,包括和你的朋友及债权人维权,建议来电免费咨询,尹其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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