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举贪污、渎职行为 您好!:我们村的村支部书记任职以来屡次贪污农民的惠农补贴资金、组织参与赌博活动行为,而赌博的场所就设立在他家。在其组织参与赌博活动行为的同时我向当地派出所反应了相关情况,他们的答复是“没有警察”,随后我将其(村子部书记)的一系列行为用文字整理出来,于今年2月23号我带着材料去县人民政府反应如实情况,县纪委表示:将此事交到镇政府进行调查处理,而如今却没有任何消息。请问这属于什么现象?他们对这件案件的处理时间是否已超过限定时间?如果他们对这件案件完全没有理采这属于什么行为?我除了采用这种方式进行检举外还有别本方法吗?
2011-06-20 22:41 沈灰军(湖北-荆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万安松律师 2011-06-21 12:07
建议逐渐向上级政府、纪委反映,通过媒体、网络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