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去年把一套房子出租给外地人居住 结果房客跑掉了 欠了一大堆物业费 打电话也拒接 不知该怎么办啊
2011-06-20 18:56 fox061……(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6-20 19:43
那只有你承担了!
2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6-29 09:52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
3 康治斌律师 2011-06-20 19:5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你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清偿物业费,然后根据约定向房客追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你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清偿物业费,然后根据约定向房客追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6-22 10:05
起诉维权,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
5 王琪翔律师 2011-06-27 21:33
起诉维权,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