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不该负责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开了一个小超市,营业执照是我老婆的名字,我2011年4月3日请了一个65岁老人发宣传单,50元一天,请她工作3天。她平时是以捡废品谋生。第一天中午11:30她回家吃饭,中途一辆无牌摩托车碰了她,现在人已昏迷,可能几天就会死亡,现在肇事方已赔2万多,伤者家属已付2万多医药费,老人是农村户口,有一老伴。她发传单是将传单放在胸口一个袋子里。回家时袋子里有传单,手里拿了一个废品袋子。她倒地时地上散落了几张传单。在这个事情中,我有什么责任吗,如有,我付什么责?
2011-06-20 15:22 LtV1367(湖南-长沙)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6-20 15:24
你与老人之间构成劳务关系,在其过错范围内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2 【农地房】专业团队律师 2011-06-20 15:51
主要由交通肇事方赔偿,你可以适当补偿,案情重大,诉讼维权,可委托我们代为调解和办理,具体要看案情,详细情况可联系我
3 110网律师 2011-06-24 10:31
可委托律师处理,减轻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