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伤害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父亲去年12月24日晚,在南通九圩港与人打牌(斗地主),为最后一牌五元钱,我父亲没有付给对方,对方破口大骂后,双方发生了口角、打架,造成我父亲右腿径腓骨粉碎性骨折!但案发现场另外两人不证明右腿是对方故意殴打的,只证明是双方在打架过程中造成的,当时是对方送我父亲去的医院,医药费也是对方付的,出院的时候对方也给了2.5万元(含二次手术费),但是后期赔偿对方却想打赖了,态度还十分的恶劣,年后还到我家吵闹,我们也报警了,派出所有接警记录!怎么办?可以起诉吗?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和进一步经济赔偿吗?司法鉴定和伤残鉴定要到什么时间(时效)?还有诉讼时效有要求吗?
2011-06-20 12:33 江淮人(江苏-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付杰律师 2011-06-20 12:44
您好,及时报警让警察进行处理。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但若构成刑事责任,应格局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对于鉴证伤势的程序,及时询问公安机关。
2 贾金勇律师 2011-06-20 13:21
可以进行伤情鉴定,是否构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