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征用,我农转非出湖南省但有林权证却得不到补偿款 我家于87年农转非到江苏的县及城市,现老家的山林被征用,我家有林权证,但村里却不给我家补偿款,是否合理合法?
林地征用补偿应该是:征用地补偿2万一亩加安置补偿还有青苗补偿,现村里把这青苗补偿说没有,这是否合法。
林地征用补偿应该是:征用地补偿2万一亩加安置补偿还有青苗补偿,现村里把这青苗补偿说没有,这是否合法。
2015-10-18 22:45 天堂镇人(湖南-永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林湘律师 电话:13974686346 2015-10-19 10:31
如果政府补偿了这个费用而村里不给你家,你家可以起诉村里要求支付给你家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10-21 10:07
不合法的
3 孙新律师 2015-10-23 09:45
每个地方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前两项标准是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后两项需经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赔偿.,如有不明白的,可来电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