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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长沙一家店打工。在老板指定的店里吃饭。当时两人发生争吵是他先动手打人
我在长沙一家店打工。在老板指定的店里吃饭。当时两人发生争吵是他先动手打人 我在长沙一家店打工。在老板指定的店里吃饭。当时两人发生争吵是他先动手打人。被人劝解后争我沒注意。他用刀砍伤我手臂。现在医院已花费一万多元医疗费,砍伤我的人被他说一句没有钱。宁愿坐牢。找老板,老板就说不在他上班的地方。他也不管。请问这医疗费该但谁来承担。
2015-10-18 22:22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林湘律师  电话:13974686346  2015-10-18 22:27
可以报警,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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