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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的燃油摩托与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禁用的燃油摩托与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我方为小汽车,在绿灯情况下正常行驶,对方为禁用的燃油摩托,无牌照,无驾驶证件,在红灯情况下以高速撞向我车左前方,对方人员受伤,右脚腕骨折,请问,这起事故我方应该负责任吗?谢谢
2011-06-20 09:35 小虎仔(天津-南开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6-20 09:38
首先由交警划分责任的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6-22 01:15
应当由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按责任比例赔偿实际损失。
3 110网律师  2011-06-20 09:38
对方应当全责或主要责任,以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划分为准.
4 张  静律师  2011-06-20 09:41
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负责,赔偿根据责任认定确定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5 孙新律师  2011-06-20 11:45
交警队来认定责任
6 孙新律师  2011-06-24 18:06
对方是机动车,你方被认定无责即不需要赔偿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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