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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九个月了已经领了结婚证,有四个月身孕,俩人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
结婚九个月了已经领了结婚证,有四个月身孕,俩人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 结婚九个月了已经领了结婚证,有四个月身孕,俩人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彩礼和三金可以退还吗?
2015-10-18 17:53 ask201……(河北-保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15-10-18 19:10
能够证实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适当退还,但女方怀孕期间、生育孩子后一年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5-10-18 21:20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 宋超律师  2015-10-18 19:11
你好 不用退还 建议谨慎处理 为了孩子 双方协商解决
4 王红影律师  2015-10-19 08:57
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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