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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在职武警(二级士官,班长),在探亲期间(法定探亲假)
2013年5月在职武警(二级士官,班长),在探亲期间(法定探亲假) 2013年5月在职武警(二级士官,班长),在探亲期间(法定探亲假),和同学外出聚会,回来时同学要求用两轮摩托送其回家,在回家途中不辛和其它汽车在十字口相撞,骑车同学和乘车武警不幸死亡,交通事故已结决,部队队该武警定为:正常死亡:一次性对其家属抚恤金十六万多一点(其中包括军人保险二十五万,只给其十万)请问部队这样做正确吗?其家属还能争取到什么吗?(注:该武警为家中唯一男孩,姐姐已出嫁)
2015-10-18 14:56 ask201……(陕西-咸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5-10-18 15:09
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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