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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财产纠纷的问题
关于离婚财产纠纷的问题 我母亲和继父2000年的时候结的婚,婚后贷款买了套房子。在去年的时候,继父和前妻的儿子要结婚买房子找我家要钱,我们就把房子卖了100w,当时给了他们30w的样子(因为继父从06年以后一直没工作,完全是我妈在养家),剩下的钱又买了套房子,产权登记我和我妈的名字。现在要离婚,继父想把我们现有的这套房子再卖了平分财产,请问这时候该怎么办?(给继父儿子买的那套房子写的是他前妻的名字,是不是不能再当做我母亲和继父的婚后财产来划分?)
2008-10-04 13:06 cosaya(四川-成都)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0-04 13:24
你继父只能分你母亲的那部分的产权。
2 110网律师  2008-10-04 13:24
后购置的房屋属于你母亲与你继父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 孙新律师  2008-10-04 13:57
1、卖房子给你继父之子的30万,是你继父和母亲的共有债权。2、现有这套房子出你占有的份额外,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有财产各有一半。
4 杨一林律师  2008-10-05 10:15
1、30万如果有证据的话属于继父和你母亲的共有财产。2、现有这套房子你继父有1/4。
5 陈新明律师  2008-10-09 11:56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6 110网律师  2008-10-09 14:08

 1、产权登记在你和你妈名下,属于你和你妈的共同财产。但你继父对你妈具有产权的部分可以分得一半。2、如果你母亲和你继父给的30万是借款,可以作为共同债权。如果是赠与,那就不是他们的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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