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和赡养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姥姥有6个女儿,我妈妈是老大,我姥姥的房子有2处给了我2姨一处,现已过户。可是我2姨现在对我姥姥不好,我姥姥现在病了她不给我姥姥看去,说要是看就6个女儿分担医药费,可是我姥姥给我2姨房子的时候写好了是生老病死全她管,现在她什么也不管,如果我们去看姥姥她还不乐意,只能带着东西去看不能在那吃饭,我们多呆一会,等我们走后她就跟我姥姥吵架,我几个姨都说既然她不管您,您就把房子的字据要回来平均分配,大家轮流照顾。可是我姥姥说她怕我2姨,她不敢。请问律师,现在姥姥看病用不用大家摊,还有就是我姥姥不敢要的情况下我们能不能把字据要回来,房子能不能从新分配。
2011-06-19 13:39 j66780……(天津-红挢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6-19 14:19
因你二姨不履行赡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协议约定的义务,你姥姥有权收回房屋
2 齐志龙律师 2011-06-19 14:56
根据您所述,赠与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您姥姥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赠与
3 孙新律师 2011-06-19 18:18
赠与协议可以诉讼撤销,因为你姥姥不同意,他人无权起诉。
虽然有赠与协议,如果没有明确其他女儿不需要尽赡养义务,其他女儿仍然要赡养母亲。
虽然有赠与协议,如果没有明确其他女儿不需要尽赡养义务,其他女儿仍然要赡养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