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地后 转入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农转非时不给于补偿 有依据吗 大兴区 2004年 农村分地,2008年结婚后,老婆转入本村成为村民,2015年征地拆迁,有地的村民可以给10万补偿款和2万奖励,但是没有分地的村民,也就是04年后转入集体组织的成员,就没有10的补偿款,只给2万奖励,是否合理?另外,北京的土地征地,一亩只给4万菜地征地青苗补偿款和地上物补偿,是否太低了!请问,怎么维权?谢谢
2015-10-17 21:05 189116……(北京-大兴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10-17 19:44
您好!需要看当地征地政策确定?
2 徐卫东律师 2015-10-17 21:12
你好,需要看当地政策
3 宋超律师 2015-10-17 21:39
你好,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4 张敬辉律师 2015-10-18 00:10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5 李庆标律师 2015-10-18 08:09
一般看村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