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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问题有可以仲裁吗
这样的问题有可以仲裁吗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已经四年半了,公司的合同是三年一签,正常双休,带薪年假,但是加班没有加班费 
今年2月底,我被委派做其他项目,将手上的工作移交到我的同事手里,直到6月上旬,我可以重新接手本职工作,却从移交人手里发现了一张2010.12.1的近三万元的增值税票,由于此税票已经过期,无法抵扣,根据公司最新的尚未实施的员工手册:“给公司造成1万元以上的损失就要离职”,所以我就被炒了!
2011-06-18 08:05 lucia2……(江苏-镇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6-18 08:19
1、不是你的过错导致不能抵扣,炒你违法,你可继续上班,或由单位支付你赔偿金。
2、另单位未支付加班费,违法,可要求支付。
有争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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