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青岛市北区法院陈妙法官在未开庭的情况下驳回诉讼请求的通知 近日收到青岛市北区法院陈妙法官在未开庭的情况下驳回诉讼请求的通知,理由是:经济适应房属政策性用房,不在法院受理范围之内(并未告知是哪个政府部门的什么政策)。业主如果不服可在十个自然日内提起上诉,而陈法官发出通知是九月二十九日,除去小长假业户要上诉只有8.9日两天时间。请求懂得法律的有关人士帮忙解读此法官此驳回是否合理合法,谢谢!
2015-10-16 00:03 ask201……(山东-青岛)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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