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救人没有保护事故现场,就要负全责吗? 我属于正常行驶一小孩突然横穿马路,我躲避不及,将其用倒车镜刮倒,当时路上没有车,就用事故车送小孩去了医院,现场被破坏,但是我有证人,交警在没有任何取证的情况下,让我负全责,这合理吗?
2011-06-17 19:00 QxX9856(辽宁-阜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6-17 19:14
你对处理不服可申请复议
2 110网律师 2011-06-18 09:23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应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而不能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应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而不能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 源朝君律师 2011-06-21 11:08
申请复议试试吧,难做了
4 马宝昌律师 2011-06-22 00:10
你对处理不服可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