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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是二婚,婚前他有一女儿,归他抚养,婚后我们育有一女儿,现在要离婚了,俩女儿一人一个,我应不应
我和丈夫是二婚,婚前他有一女儿,归他抚养,婚后我们育有一女儿,现在要离婚了,俩女儿一人一个,我应不应 我和现任丈夫是二婚,他和前妻离婚时带有一女儿,我当离婚是没有孩子,婚后3年,我们添了一个女儿。三年又过去了,现在,我们感情不好,经常吵架,准备离婚,他和前妻的女儿归她,我们现在的女儿归我。请问,我是否应该向他索要现在女儿的抚养费?
2015-10-14 21:24 陈颍杰(河南-南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10-14 21:26
可以
2 张晓雪律师  2015-10-15 10:41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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