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个月要离婚了,彩礼及财产怎么分? 我和我女朋友在2008年12月5日结婚,一个月后我老婆在娘家摔伤了脚,后来从医院回来没有回到我家,住在了她娘家,我没有法子,只得让她呆在那,后又因我老婆在医院里照了X光,导致孩子流产,我去医院接又不肯回来,中间我去叫过多回,她总是以养伤为由,不肯回来,现分居快半年多了。期间我丈人和丈母娘又四处散播说我打我老婆,还和别的女的勾搭[他们说的女的比我大12岁,其实我和她根本没有事,很多人可以证明],我受不了自己的丈人他们这样乱说,所以现在决定和我老婆离婚,我想请问一下我当时发过去的68888元彩礼和一颗价值8000元的黄金,一条铂金项链,一杖钻戒和一杖黄金戒指能否返还,其中20000用来买了嫁妆,电器是我在结婚前买的,我捣的钱。因为结婚我还借了80000元的债务。请问一下,我到底能不能要回彩礼,还有财产又如何分,房子我和我父母住,名字是我爸的!
2009-07-30 16:58 xch001(浙江-绍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7-30 17:15
如果你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你生活困难,则能够要求返还彩礼。当然,前提是双方离婚。
2 孙新律师 2009-07-30 17:15
已经结婚了,彩礼不一定能够退还,除非能够证实你们没有在一起生活,彩礼导致你生活困难等情况。
3 110网律师 2009-07-31 15:04
可以索回彩礼,由于你们短期生活,个人属于个人所有; 房子属于你父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