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手续 我目前正在办理辞职手续,辞职报告自5月12日左右交给公司,到现在还没有答复。而我现在很不希望在这里拖下去,因为对劳动法不了解,又不敢擅自离岗,怕影响保险、公积金的转移、领取等,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另外前期有同事辞职,都交了违约金,而且当月工资都特别低甚至不满50%,这合法吗?再一个工资自4月起用了新的工资发放模式,在每月工资中扣除10%左右,用做季度奖发放,(季度奖好象还不是每月都有,根据表现发放的也不一样。)这合法吗? 季度奖在7月工资中体现,如果我现在能辞职还可以拿到季度奖吗?扣除的应该是属于我的吧?
2011-06-17 00:29 蒋长浩(安徽-合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罗远水律师 2011-06-17 11:14
辞职报告递交已满一个月,你可以离开单位,单位拖欠的工资应全额发放,不然,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