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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中,财产如何分配 情况是这样的,我们结婚一年,我是女方,我们因为性格不合及半年的冷暴力,我决定离婚,其中1、房子是男方贷款前买的,婚后由男方的公积金每月划走偿还,我有没有权利分配。2、婚后用双方的礼金买了一台车,也落在男方名下,怎么分配?3、婚后男方给女方买了两部手机,离婚后是否需要退还。4、婚前给了一万订婚钱,需要退还么?5、过年的时候还没有结婚,男方给女方1万过年红包,需要退还么?6.在登记前,男方分两次给女方买了金项链及手链是否退还。7、登记后女方买的家电时候平分。8、婚后的装修及家具,女方是否有权利分配。
2015-10-14 15:07 dan711……(辽宁-大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年10月14日 19时07分
1、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是平分。
2、平分。
3、不需要。
4、不需要。
5、不需要。
6、不需要。
7、平分。
8、平分。
2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5-10-14 15:43
婚后财产均分。
3 吕金律师  电话:15041130159  2015-10-14 16:36
一般财产均分
4 曾胜勇律师  2015-10-14 15:11
无过错的,婚后财产均分。
5 隋新律师  2015-10-14 15:12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 110网律师  2015-10-14 15:13
彩礼属于个人财产。
7 110网律师  2015-10-14 20:49
如果婚后你们没有共同还贷无法分的房产,车平分,手机,婚前订婚钱 红包 首饰都不用退还,家电装修 家具应当平分,如有需要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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