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诽谤 我是一名未婚女子,今年2月27日下午,我到我朋友A家相聚。由于之前我曾托A老公帮忙报销一些发票(此事仅我与我男朋友及A老公知悉),在见面时,A老公将发票报销的金额给予了我,此时该女子A并未在场。然后3人一起吃饭,最后离开。离开后大约2小时,A打电话对我进行了辱骂,之后并发短信至我男朋友处(春节回家未返)诬陷我与其老公有不正当关系。
根据我事后了解,A将发票报销款认为是我与其老公进行钱色交易所获。由于A对我本人进行直接电话辱骂并诽谤我与其老公之关系(此事已影响我与男朋友关系)导致了我在精神上和名誉上均遭到一定的损害。
我想咨询相关法律专家,能否就此事进行法律诉讼?该以何种罪名起诉?
谢谢!
根据我事后了解,A将发票报销款认为是我与其老公进行钱色交易所获。由于A对我本人进行直接电话辱骂并诽谤我与其老公之关系(此事已影响我与男朋友关系)导致了我在精神上和名誉上均遭到一定的损害。
我想咨询相关法律专家,能否就此事进行法律诉讼?该以何种罪名起诉?
谢谢!
2011-06-16 18:49 biaosh……(四川-巴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6-16 19:36
你可以起诉要求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 贾金勇律师 2011-06-16 20:11
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处理,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