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归属 五年前,我携一子再嫁,夫家有两女一男三个孩子,一家六口共同生活五年,五年来,我在家料理家务,前年我与丈夫经营一个卖套门的小店,我帮助看店。去年丈夫和他的兄弟在老家合伙建房,(房已经建好,没装修)平时我们将小店的收入贴补家用,同时将部分收入供给建房,五年来,由于家庭成员之间不和谐,家庭不和睦,我想离婚。请问;离婚后我可以分割那些财产,谢谢!
2011-06-16 11:32 火虫(福建-南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6月16日 11时40分
卖套门的小店、合伙建房属于你夫妻的部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