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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谢谢!
求解,谢谢! 我和几个朋友在酒吧喝酒,然后和其中一个发生争吵,然后我就叫了几个人把他打了,但是没有拿武器,110来后,我就说我一个人打的,就被带走了,受害者去了医院,第二天受害者说协调,在协调期间我把医药费和营养费都付了,并且受害者出院了,医院鉴定为轻伤,他现在要转刑事诉讼。
如果这样我会被判多少年?
2011-06-16 11:24 ouyang……(广东-清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健雄律师  2011-06-16 11:27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110网律师  2011-06-16 15:58
三年以下
3 110网律师  2011-06-17 21:13
你好,就你所述情况:

1、刑事立案不是对方要求立案就可以立案的;

2、如果对方进行刑事自诉的,建议你当面咨询,商议对策,策划好再行事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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