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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9月11日晚间7点喝了点酒,骑电动车在本小区撞倒一位年龄32岁的女士
本人于9月11日晚间7点喝了点酒,骑电动车在本小区撞倒一位年龄32岁的女士 本人于9月11日晚间7点喝了点酒,骑电动车在本小区撞倒一位年龄32岁的女士,女士随之报警,警察说我全责你们私了,我带女士去医院检查,腿部有於伤骨头没事,因脸部也有碰撞,看了牙也照了牙根没事,随后作了脑CT,也无损伤后回家。问题:1,他家没有主动要求赔偿,会不会是休息看看,休息时间长了一些误工费需要我承担,我主动提出赔偿解决会不会不妥?2,如果他家提出赔偿,数额我也无异议,怎么签订私了协议?3,如果他家提出赔偿数额过大,我怎么办?4,赔偿多少合适?
2015-10-13 17:13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5-10-13 18:14
对于无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赔偿请求可不予理会。
2 隋新律师  2015-10-13 17:42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3 张勇律师  2015-10-13 18:00
你好!问题复杂,建议与律师面谈。
4 彭沈惠律师  2015-10-13 18:09
你们可以协商处理。

若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本律师可代写赔偿协议,以降低你今后风险。

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5 张俊杰律师  2015-10-13 21:07
对于无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赔偿请求可不予理会。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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