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人,外公是湖北人,外公子女就只有我母亲和一个舅父两个人 我是重庆人,外公是湖北人,外公子女就只有我母亲和一个舅父两个人。外公外婆于2007年死亡。舅父单身一个,由于长时间喝酒生活能力不能自理于2013年死亡。这三个人的赡养及安葬都有我承担了。现在他们本村要收回他们的土地和山林使用权。请问他们是否合理合法?
2015-10-13 12:48 ask201……(重庆-巫山)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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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母亲为合法夫妇,他们只有我一个女儿,我已成家,有两个孩子
2个回复我二舅出车祸不幸去世,无父母子女,只有一个姐姐,妹妹,哥哥和两个同父异母的兄妹
11个回复没有子女只有母亲和一个再婚妻子,那他的遗产怎么分。
2个回复兄弟三个两个在家。老三走了二十多年在湖北安了家一个年头最多回家一次看看老母亲
0个回复在农村兄弟三个两个在家。老三走了二十多年在湖北安了家一个年头最多回家一次看看老母亲
0个回复父亲去世了有征收拆迁款还没领完,家里只有母亲一人。子女只有我一个女儿已经出嫁户口已迁出
0个回复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为两个,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解释
0个回复我是一个女儿,我父亲早亡,我母亲有三个子女,还有两个是儿子,母亲不久前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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