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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女孩未婚先孕男朋友二十岁,女方家长得知,要求男方家赔偿10万元
十六岁女孩未婚先孕男朋友二十岁,女方家长得知,要求男方家赔偿10万元 十六岁女孩未婚先孕男朋友二十岁,女方家长得知,要求男方家赔偿10万元,不然就告上法庭,可女孩是自愿的,并且女方家长同意他们交往的,男女方也是想在一起一辈子,如果告上法庭,男孩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2015-10-13 10:29 ask201……(云南-昆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明晓律师  2015-10-13 10:50
双方均为自愿发生关系,男方不承担刑事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5-10-13 10:52
您好,这个问题要看女方怎么说,她才是当事人。
3 付朝洪律师  2015-10-13 13:52
你好,建议委托本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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