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合,想离婚,我们今年6月份打的结婚证,同居一个月 你好,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合,想离婚,我们今年6月份打的结婚证,同居一个月,感情不合,我要离婚,需要反还礼金吗?谢谢
2015-10-13 01:57 ask201……(福建-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10-13 09:58
你好,共同生活不需返还。
2 张晓雪律师 2015-10-13 10:11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存在一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其返还彩礼钱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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