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资深律师咨询问题 本人男,41岁。08年10月被人砍了,做了法医鉴定 属于轻伤范围。后向当地公安局派出所报案,我并向公安局申请对伤害人对我所致伤害案进行公诉,但是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称轻伤 派出所属于可管 可不管。要我去法院自诉。我又到法院自诉,法院却说这个案子属于公诉范围,不予立案。至此我受了轻伤,却无处伸冤,我已奔走公安局,法院数十趟且无人管。派出所的人甚至出言不逊,甚至有的干警还对我的家人破口大骂,说我们无理取闹,当初公安局又为什么对我说你这个案子以伤为准,你到法院自诉,很快就会解决。法院也会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派出所的人既然说公安局 可管 可不管,同为执法机关拟为什么不管。伤害人用菜刀砍了我手两刀,又将我左手大拇指咬断,法医鉴定属于轻伤范围。
我一个平民百姓在走投无路之时,只有求助大家帮忙出个主意。
求资深律师给出个主意,请问这个案子是不是应该刑事附带民事,派出所为什么让我们只追究伤害人的民事责任而不让我们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我一个平民百姓在走投无路之时,只有求助大家帮忙出个主意。
求资深律师给出个主意,请问这个案子是不是应该刑事附带民事,派出所为什么让我们只追究伤害人的民事责任而不让我们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2009-07-30 09:31 cuizin……(河北-保定)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09-07-30 12:28
你好!达到轻伤,派出所应当受理,派出所不受理的可向上级机关或检察院申诉要求立案。不予立案要求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然后向法院提起自诉。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可电话联系
2 孙新律师 2009-07-30 09:36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可向检察院控告。
3 孙新律师 2009-07-30 09:43
公安局是应该受理的,因为轻伤已经属于刑事案件了。
4 孙新律师 2009-07-30 11:23
构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案件,一般是通过自诉来解决,但是如果自诉存在困难,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后提起公诉,向你这种情况,建议请律师来操作。
5 孙新律师 2009-07-30 15:15
构成轻伤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查的,如果派出所不立案的话,你可以向检察院反映情况,要求立案;同样,作为自诉案件,法院也应该追究责任,你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不过建议你尽快委托律师代理,比较专业,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利益
6 110网律师 2009-08-01 22:17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