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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法制局不作为怎么办?
公安部法制局不作为怎么办? 尊敬的律师您好:2006年9月29日在未发生包庇刑事案件的前提下,北京市公安局预审处以王某涉嫌包庇为由对其采取刑事拘留31天的强制措施后,以证据不足释放。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保护赔偿请求人的求偿权,保护公民依法享有的申诉权。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王某因对北京市公安局于2008年6月4日作出的不予确认其违法的法律文书不服,于2008年7月16日、2010年2月1日、12月28日、2011年3月19日、6月2日分别向公安部法制局邮寄挂号信递交申诉书,但是,至今王某也没有接到公安部法制局的任何结论的回复。请教;如何维权?
2011-06-15 15:55 wqsyx1……(北京-东城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6月16日 05时47分
向作出决定的同级政府或者上一级管理部门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2 李建成律师  2011-06-15 16:03
想检察院,法院申诉。
3 朱君秀律师  2011-06-15 16:07
答:向作出决定的同级政府或者上一级管理部门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4 赵亮律师  2011-06-15 16:07
可以向法院申诉
5 李同红律师  2011-06-15 17:17
可以像法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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