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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车和红木家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购买的车和红木家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在结婚登记前购买的车和红木家具,车的部分男方有订货单和当时男方银行账户的打款记录(女方未出资,产权证上日期在结婚登记之后,名字是男方的。),红木家具的部分男方有订货单(订货单上是男方爸爸的名字,但红木家具是直接从家具厂商运送到婚房里),女方现在起诉离婚索要车和红木家具的财产分割,男方是否会被法院判决分割一半给女方?(早上去咨询了一个律师,这个律师说因为红木家具是直接厂商送到婚房的,是爸爸购买赠与夫妻双方使用的,车是夫妻生活用品,所以红木家具和车都应该是婚后共同财产,这个说法对吗?)
2015-10-12 15:41 mosun(上海-徐汇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许谦律师  2015-10-12 16:08
你好,按照你的立场,婚前即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发生转化,不需要分割。
2 颜培卿律师  2015-10-12 16:16
车和红木家具均不属于共同财产,不需要分割的
3 张向锋律师  2015-10-12 21:00
结婚登记前购买的车和红木家具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我的补充: 2015-10-12 21:00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4 张鹤生律师  2015-10-12 21:11
照您所述是不能要求分割的
5 张峥嵘律师  2015-10-13 09:18
如果都是婚前购买,应是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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